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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GS厦门检测中心
联系人:傅先生 先生 (销售主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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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592-57619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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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7997941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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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微生物检验 |
1 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基本要求。
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、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。
2 仪器和设备
2.1 天平。
2.2 高压灭菌器。
2.3 振荡器。
2.4 三角瓶,250mL。
2.5 玻璃珠。
2.6 玻璃棒。
2.7 刻度吸管,1mL、10mL。
2.8 研钵或均质器。
2.9 恒温水浴箱。
3 培养基和试剂
3.1 生理盐水
成分:氯化钠 8.5g
蒸馏水加至 1000mL
溶解后,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,每瓶 90mL,103.43kPa(121℃ 15 lb)20min
高压灭菌。
3.2 SCDLP 液体培养基
成分:酪蛋白胨 17g
大豆蛋白胨 3g
氯化钠 5g
磷酸氢二钾 2.5g
葡萄糖 2.5g
卵磷脂 1g
吐温80 7g
蒸馏水 1000mL
制法: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,再与其它成分混合,加热溶解,调pH
为7.2~7.3 分装,103.43kPa(121℃ 15 lb)20min 高压灭菌。注意振荡,使沉淀于底层的
吐温80 充分混合,冷却至25℃左右使用。
注: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,也可用多胨代替。
3.3 灭菌液体石蜡。
3.4 灭菌吐温8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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