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SGS厦门检测中心
联系人:傅先生 先生 (销售主管) |
|
电 话:0592-5761930 |
|
手 机:13799794190 |
|
|
|
|
|
供应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 |
6 试验方法
6.1 育发类产品
按受试者入选标准选择脱发患者30例以上,按照化妆品产品标签注明的使用特点和方法
让受试者直接使用受试产品。每周1次观察或电话随访受试者皮肤反应,按表1皮肤不良反应
分级标准记录结果,试用时间不得少于4周。
6.2 健美类产品
按受试者入选标准选择单纯性肥胖者30例以上,按照化妆品产品标签注明的使用特点和
方法让受试者直接使用受试产品。每周1次观察或电话随访受试者有无全身性不良反应如厌
食、腹泻或乏力等,观察涂抹样品部位皮肤反应,按表1皮肤不良反应分级标准记录结果,
试用时间不得少于4周。
6.3 美乳类产品
按受试者入选标准选择正常女性受试者30例以上,按照化妆品产品标签注明的使用特点
和方法让受试者直接使用受试产品。每周1次观察或电话随访受试者有无全身性不良反应如
恶心、乏力、月经紊乱及其它不适等,观察涂抹样品部位皮肤反应,按表1皮肤不良反应分
级标准记录结果。试用时间不得少于4周。
6.4 脱毛类产品
按受试者入选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志愿受试者30例以上,按照化妆品产品标签注明的使
用特点和方法让受试者直接使用受试产品。试用后由负责医生观察局部皮肤反应,按表1皮
肤不良反应分级标准记录结果。 |
|
|